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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得友朋之誉可听闻,即是父母之前相诺唯。

关键词:#父母#友朋#听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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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得友朋之誉可听闻,即是父母之前相诺唯。诗句注释

父母(fù mǔ ) : 父亲和母亲。(1) (2) 父亲和母亲的总称父母者,人之本也。——《史记.屈原贾生列传》(3) 具有父亲和母亲作用的人

友朋(yǒu péng ) : 朋友。

听闻(tīngwén ) : 指听的活动或所听到的内容骇人听闻|增广听闻。

要得(yào dé ) : 1.若要。 2.方言。犹言好﹐可以。多表示同意或赞美。(1) 〈方〉好(表示赞美或同意)这个办法要得(2) 用以表示惊讶,并常用以对突发事件或高速事物表示赞赏;也用于表达热情奔放

即是(jí shì ) : 1.如此。 2.就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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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句'要得友朋之誉可听闻,即是父母之前相诺唯。'的作者
陈著
陈著(1214~1297),六月十三日戌时生,小名祥孙,字子微,小字谦之,号本堂,晚年号嵩溪遗耄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寄籍武康县。曾祖宏,祖伸,父德刚,兄弟二人,娶童氏。理宗宝祐四年(1256)进士,调监饶州商 ► 陈著的诗
《送儿深赴婺之月泉山长》介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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