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臣(dà chén ) : 1.官职尊贵之臣。 2.清代用为官号。如内官有总管大臣﹑军机大臣等﹐外官有参赞大臣﹑领队大臣等﹐特遣的称钦差大臣。至清末尽改各部尚书为大臣﹐侍郎为副大臣。现亦用作君主国家高级
留守(liú shǒu ) : ①皇帝离开京城,命大臣驻守,叫做留守。平时在陪都也有大臣留守。②部队、机关、团体等离开原驻地时留下少数人在原驻地担任守卫、联系等工作:留守处。
【原题】:十二弟季所和邵子文病中感怀之作复次韵寄子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