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雨阁唐诗网
位置: 唐诗网首页> 诗词名句>诗句赏析

但得百千同买醉,不曾三十便收名。

注释:

买醉(mǎi zuì ) : 谓沽酒痛饮黄金买醉未能归|为逃避客中的无聊,我只得向那酒楼去买醉。

不曾(bù céng ) : 副词。①表示不存在星期天我不曾出过门|稻子还不曾成熟。②表示情况从未经历过他从来不曾去过北方|九月以后游泳池一直不曾开放。

三十(sān shí ) : 1.数词。十的三倍。 2.指三十岁。 3.指三十年。

百千(bǎiqiān ) : 成百上千。喻众多。 成百上升,极言其多俄而百千人大呼。——《虞初新志.秋声诗自序》赏赐百千强。——《乐府诗集.木兰诗》

但得百千同买醉,不曾三十便收名。的上一句
但得百千同买醉,不曾三十便收名。的下一句
诗句'但得百千同买醉,不曾三十便收名。'的作者
陈献章
陈献章,(1428—1500)明广东新会人,字公甫,号石斋,晚号石翁,居白沙里,学者称白沙先生。正统十二年,两赴礼部不第。从吴与弼讲理学,居半年而归。筑阳春台,读书静坐,数年不出户。入京至国子 ► 陈献章的诗
《次韵张廷实谢病后约游罗浮见寄·其二》介绍

暂无